男童游乐场摔伤留疤,家长索赔“祛疤费”遭拒,责任边界引热议
“孩子脸上留了疤,以后怎么办?”5月7日,武汉市民周女士拿着儿子小宇(化名)的照片,再次来到“童梦王国”游乐场协商赔偿,三个月前,5岁的小宇在店内蹦床区摔倒,眉角被缝合6针,如今留下一道近2厘米的增生性疤痕,周女士提出3万元“祛疤及后续美容费”,游乐场却以“已付医药费、家长亦需监护”为由拒绝,双方僵持不下。
事发监控显示,当天小宇独自进入非幼儿专用蹦床,连续弹跳后失去平衡,跌落在海绵池边缘的硬质包边条上,工作人员30秒后才赶到,医院诊断为“右眉角撕裂伤、深及骨膜”,周女士认为,场地未按国家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》设置年龄分区,也无专人值守,应承担全部责任,游乐场负责人李先生则出示了入场前签署的《安全须知》回执,其中第5条写明“家长须全程陪同,意外受伤本店仅负责紧急救治及基础医疗费用”,李先生表示,已垫付5000元医药费并赠送一年会员卡,“疤痕修复属于美容范畴,不在法定赔偿范围”。

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指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,游乐场所的经营者负有“安全保障义务”,若设施设置、管理存在缺陷,应承担侵权责任;但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也负有看护责任,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按过错比例划分,针对“祛疤费”,法院通常支持已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,对尚未发生、带有美容性质的费用多持谨慎态度,需凭医院诊断、司法鉴定或实际票据另行主张。
记者检索发现,近三年来,全国公开裁判文书中涉及“儿童游乐受伤索赔”案例共367起,其中家长主张“后续美容费”的74起,仅21起获全额或部分支持,且多辅以“面部明显瘢痕影响功能或严重毁容”的鉴定结论,周女士坦言,孩子伤疤目前未影响视力,但医生提醒“随年龄增长可能出现牵拉变形”,建议18岁前分阶段做激光修复,费用约2—4万元,她担心“现在不赔,以后更没人管”。
5月9日,洪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二次调解,游乐场提出可再补偿8000元“人道补助”,双方仍未达成一致,工作人员建议周女士先做司法鉴定,固定疤痕等级及后续治疗方案,再走诉讼程序,调解员提醒,家长入场前切勿因“签了免责”就放松看护,“再完善的条款也免除不了经营者的基本安全义务,同样免除不了家长的监护责任”。

走出调解室,周女士望着活蹦乱跳的小宇叹了口气:“钱的事可以慢慢谈,可孩子脸上的疤,谁负责一辈子?”游乐场负责人亦表示,已联系厂家加高海绵池围挡、增设年龄警示牌,“我们不回避该负的责任,但赔偿也应在法律框架内,不能无限延伸”。
律师建议:
- 孩子受伤后第一时间报警或报市场监管部门,封存监控;
- 前往正规医院就诊,要求写明“后续治疗建议”;
- 治疗终结后,可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及疤痕等级;
- 主张美容费时,需证明“功能受损或明显毁容”,否则法院难支持;
- 双方均应保持理性,协商不成及时诉讼,避免证据灭失。
疤痕或许会逐渐淡化,但安全警钟必须长鸣,游乐场与家长都不是旁观者——只有把“防护网”前置,把“监护责”扛肩,才能让孩子真正玩得开心、家长放心。

